美国移民担保人和担保表格,担保资料详细介绍CR1/CR2/IR1/IR2/FA2/F2B/IR5移民

美国亲属移民中,CR1/CR2/IR1/IR2/FA2/F2B/IR5移民类型的担保人,和表格以及担保所需的资料详细介绍。

首先:美国CR1/CR2/IR1/IR2/FA2/F2B/IR5移民签证类别的经济担保表格都是使用I-864系列表格

移民局(领馆)只接受10/15/2019版本新版本,2020年递交的旧版本I-864担保表无效)

担保人的要求是:需年满18岁,在美国(包括领地和属地)有固定住所的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

经济担保人分为以下三种:

1.美方申请人同时也是主担保人-sponsor。 

无论主担保人的收入是否达到或低于经济担保线125%标准,他都是主担保人。跟收入,职业无关,只要你是申请人就是主担保人。 

2.副担保人-sponsor and household member又称co-sponsor。 

副担保人是辅助主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副担保人愿意将其收入加入到到主担保人的收入中以使总收入达到或超过经济担保线125%标准,co-sponsor常为与主担保人住在同一住址的家庭成员(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不住同一住址但在主担保人税表上的dependent。 

3.联合担保人-joint sponsor。联保人是愿意用其收入来完全承担担保责任的人。联保人的收入(按家庭人口)必需达到或超过经济担保线125%标准。联保人可以是主担保人的亲属(不住在同一住址)或主担保人的亲戚或主担保人的朋友。

经济担保的收入要求及需要填写的表格:

无论主担保人的收入达到或低于经济担保线125%标准,他都是主担保人,需要为被担保人填写一份I-864表。

1.主担保人的收入(按家庭人口计算)达到或超过经济担保线125%标准时,填写一份I-864表。 

2.主担保人的收入(按家庭人口计算)低于经济担保线125%标准时,需要找一个副担保人或联保人。 

(2a)需要找一个副担保人:这时主担保人填写一份I-864表,副担保人需填写一份i-864A表。 

(2b)需要找一个联合担保人:这时担保人填写一份I-864表,联合担保人需填写一份I-864表,并提交写明与主担保人关系及愿意为其做联合担保人的声明信。联合担保人用与配偶的共同收入做联保时,除联保人填写一份I-864表,联合担保人的配偶还需填写一份I-864A表;联保人只使用其个人收入部份做联保时,联保人只需填写一份I-864表。 

3.主担人w2表上显示的salary收入或pension收入即达到或超过经济担保线125%标准,且被担保人只有移民签证申请表上的1人时,主担保人可以填写一份i-864EZ表。I-864EZ表是I-864表的简化格式,只有符合此条件的主担保人才能使用此表。 

4.主担保人是美国公民,被担保的cr1/ir1是主担保人的配偶时,填写i-864表。 

5.主担保人是美国公民,被担保的cr2/ir2是主担保人的继子女且不满21岁时,主担保人需为孩子填写一份I-864表。 

6.主担保人是美国公民,被担保的ir2是主担保人的亲生子女且在不满18岁前入境美国时,填写经济担保豁免表i-864W表.14岁以下的ir2可由父母代签。 

7.主担保人是绿卡持有人,被担保的f2a是主担保人的配偶和或其不满21岁且未婚的亲/继子女时,主担保人需为配偶和每个孩子各填写一份I-864表。 

8.主担保人是绿卡持有人,被担保是主担保人年满21岁但未婚的亲/继子女时,主担保人需为每个孩子各填写一份I-864表。 

9.主担保人是美国公民,被担保的ir5是主担保人的父亲和母亲时/或继父和继母时,主担保人需为父亲/继父和母亲/继母各填写一份I-864表。被担保的ir5只有父亲或母亲1人时/或继父或继母1人时,为父亲/继父或母亲/继母填写一份i-864表。

经济担保支持材料:

1.税单: 如果亲属身处美国境外,经济担保人最好提供近三年的报税单;若亲属在美国境内,提供最近一年的报税单即可

主担保人需提交其最近1年的税单复印件or IRS tax transcript; 

如有副担保人,副担保人需提交其最近1年的税单复印件or IRS tax transcript; 

如有联保人,联保人需提交其最近1年的税单复印件or IRS tax transcript。 

(a)如果主担保人曾递交延迟付税申请,需提交下列复印件: 

IRS Form 4868复印件;或 亲笔写并签名的解释递交过申请extension的声明信; 

(b)如果主担保人未交税: 

需提交亲笔写并签名的解释不交税原因的声明信。 

(c)如果主担保人没有税单: 

提交最近1年的IRS Federal Income Tax Returns and Form(s),W-2 or schedule(s)。 

2.工作状态: 

(a)主担保人或副担保人或联保人有雇用单位时,提交下列复印件: 

雇主信:最近3个月内开具,需写明雇主名字及保担人姓名职位薪资+雇主签字;或 

用公司信笺加盖章开具的雇主信。 

最近6个月的pay stub(s)or pay advance (direct-deposit receipt) 。 

(b)主担保人主担保人或副担保人或联保人为自雇时,提交下列复印件: 

公司营业执照;或 

最近3个月内开具的公司信笺加盖章;或 

与某公司的商业合同。 

(c)主担保人或副担保人或联保人为退休人士时,提交下列复印件: 

退休福利-retired benefit;或 同一住址的其他家庭成员的收入来源;或其名下的其他重要资产(如房产)。 

备注:下列自雇者不需要提交收入来源证明: 

Babysitter, elderly caretaker, construction worker, handyworker, housekeeper, landlord, musician, nanny, seamstress, tailor, artist, or writer. 

3.填写I-864A表的副担保人需提交与主担保人或联保人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 

出生证明--证明副担保人与主担保人或联担保人的亲缘关系;或 

结婚证明--证明副担保人与主担保人或联保人的配偶关系;或 

收养证明--证明副担保人与主担保人或联保人的收养关系。 

副担保人为主担保人或联保人配偶的,提交最近1年的夫妻联合报税单。 

4.担保人或副担保人或联保人使用资产做担保时,需提交下列复印件: 

资产的产权所有人证明;或 经过评估师评估的资产价值证明。 

注意:使用资产做经济担保时,资产价值至少是担保人及125%家庭大小贫困线差额的5倍。 

资产可以是saving,stocks,bonds and property.必须能够方便的兑换为现金。

大A作答

(Affidavit of Support for Immigration)俗称经济担保书,是担保人和美国政府之间签订的一份合同,目的是为了保证被担保人进入美国后得到生活保障,不会依赖联邦或州政府的各种福利(WIC, Food stamp, Medicare, etc.)生活,也不会成为美国政府的负担。在这份合约中,如果需要,担保人同意为被担保人提供资金支持直到被担保人成为美国公民或者在美国完成“40季度”(通常10年)的工作为止。

一般来说,所有的亲属移民和特定情况下的职业移民需要提交经济担保书。具体来说,如果在职业移民申请中,已经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的亲属是申请人,或者该亲属在为其申请的公司中占有5%或以上的股份的,那么申请人也必须提供。

以下是不需要提交经济担保书的亲属移民申请人:

1. 已经在美国完成了“40季度”工作的;2. 美国公民的孩子,在2001年2月27日或之后取得了永久居留权,根据美国移民法第320条的规定自动取得美国国籍的;3. 根据I-360提出的移民申请被批,而且是自我申请的丧偶者;4. 根据I-360提出的移民申请被批,而且是被虐待的配偶或孩子。

担保人应该是移民申请者的亲属,是居住在美国境内(包括领地和属地)的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年龄至少年满18周岁。担保人必须是个人,不能是公司或者其他机构。

如果担保人的收入没有达到联邦贫困线的125%,那么联合担保人可以另外签署一份,并与担保人的一起递交。需要注意的是,联合担保人不需要与移民申请人有亲属关系,可以是担保人的朋友,但是其个人或家庭收入必须达到贫困线的125%以上。

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是持续的,只会因为以下五种情况而终止:

1. 被担保人已归化为美国公民;2被担保人在美国完成了“40个季度”的工作;3. 被担保人已经失去合法居住身份而且永远离开了美国;4. 被担保人收到驱逐出境命令,在驱逐过程中递交了新的经济担保来调整身份; 5. 被担保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