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160行程计划,停留时间可以比邀请函长吗
首次出国,并且今次由我负责帮公司同行人员申请签证事宜,安排行程。填表时遇到问题了,其中一项中“计划逗留时间”,不知怎么填好了。
我们这次是去参观展会,展会结束后,单算去我们的设备生产商那参观,之后还可能再玩两天再回来。总共打算逗留9天左右,但手上只有展会的邀请函,而且那邀请函是我问展会拿的,函上有注明这点。这会不会有问题啊?而我填表时应该只填展会观展时间,还是要写完全程天数9天啊?如果只写展会那3天,入境时却申请9天会不会被查到记录啊?如果填9天的话,签官会不会要求我们提供另外要去的地方的邀请函啊?
我们这次是去参观展会,展会结束后,单算去我们的设备生产商那参观,之后还可能再玩两天再回来。总共打算逗留9天左右,但手上只有展会的邀请函,而且那邀请函是我问展会拿的,函上有注明这点。这会不会有问题啊?而我填表时应该只填展会观展时间,还是要写完全程天数9天啊?如果只写展会那3天,入境时却申请9天会不会被查到记录啊?如果填9天的话,签官会不会要求我们提供另外要去的地方的邀请函啊?
大A作答
完全可以填写9天
如实说明你们展会完的行程即可